住建部印發的《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數字化管理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決定:在27個地區開展改革,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建築市場監管、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質量安全監管、房屋安全管理等相關系統互聯互通、協同應用。實現各系統之間數據全面共享。率先實現與省級、國家工程審批系統對接!
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數字化管理改革試點地區名單
試點内容
1、完善工程審批系統。加強電子文件、電子簽章等應用,着力推進無紙化報建,審批結果全面實現電子證照。
2、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建築市場監管、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質量安全監管、房屋安全管理等相關系統互聯互通、協同應用。實現各系統之間數據全面共享。
3、按照《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數據共享交換标準3.0》,率先實現與省級、國家工程審批系統對接。
4、為建築單體賦予全生命周期唯一的編碼,并與項目代碼相關聯。
5、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圖紙全過程數字化管理。項目設計、施工、竣工、歸檔全過程“一套圖”閉環管理,作為相關部門監督檢查、驗收檢查、質量安全事故調查等的依據,并為相關各方提供查閱、調用。
6、推動數字化管理模式創新。深化數據融合應用,在企業資質智能化輔助審批等。
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關于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标準化規範化便利化的通知》明确:工程審批系統、資質審批系統、“四庫一平台”3個系統互通互聯!
主要内容
明确:
1.實現工程審批系統覆蓋全部縣(區)。
2.加快推進工程審批系統向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系統共享工程項目數據信息。
3.推動工程審批系統與建築市場公共服務平台、質量安全監管平台、智慧工地、房屋安全管理等系統互聯互通、協同應用。
此前征求意見稿提出,向資質審批系統共享數據,将作為工程企業業績核查的有效手段,以往以虛假工程業績申報資質的屢見不鮮,此後将難上加難。
實現之後,工程審批系統、資質審批系統、“四庫一平台”互通互聯、數據共享,監管更加嚴格。
住建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提出:
申請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審批的企業資質,其企業業績應當是在全國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台上滿足資質标準要求的A級工程項目,專業技術人員個人業績應當是在全國建築市場平台上滿足資質标準要求的A級或B級工程項目。
加大企業資質動态核查力度,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通過信息化手段,對企業注冊人員等開展動态核查,及時公開核查信息。經核查,企業不滿足資質标準要求的,在全國建築市場平台上标注資質異常,并限期整改。
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請資質企業的業績應當錄入全國建築市場平台。
加強監管。住房城鄉建設部将以實地核查、遙感衛星監測等方式抽查複核項目信息,加大對虛假信息的處理力度,并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國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台項目信息管理的通知》
主要内容
一、住建部已對“四庫一平台”數據标準進行修訂!省平台應當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與全國平台對接!
按照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标準要求,我部對全國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台(以下簡稱全國平台)工程項目信息數據标準進行了修訂,修訂後的工程項目信息數據标準見附件。
請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抓緊修訂完善省級建築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台相關數據标準,做好平台改造升級工作,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與全國平台對接。
二、省級各系統全面打通,與全國平台互通互聯!
地方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将本級建築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台産生的工程項目信息,按規定逐級推送至全國平台。
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等系統的工程項目信息可共享至同級建築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台,并逐級推送至全國平台。
三、在本通知印發之日前已竣工驗收的,企業對項目信息補錄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
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企業可通過各級建築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台錄入工程項目信息,并對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确性負責。
在本通知印發之日前已竣工驗收的工程項目,企業需對項目信息進行補錄的,應抓緊向項目所在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補錄申請,補錄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
四、工程項目信息實行分級管理
A級數據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核确認,
B級數據由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核确認,
C級數據由縣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核确認,
D級數據由建築市場主體填報、未經住房城鄉建設
五、辦理住建部資質審批事項,企業業績應向省級提出确認申請,個人業績應向地市級及以上提出确認申請!
辦理住房城鄉建設部資質審批事項所需企業業績應由申請企業向項目在所在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确認申請,個人業績應由專業技術人員所在企業向項目所在地市級及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确認申請。
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制定本行政區域内統一的項目信息錄入及審核規則,對市、縣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項目業績錄入工作實施審核、監督管理。
六、開發數據異常預警功能,建立查處制度!
對企業或個人将虛假項目信息錄入平台的,經查實後記入企業或個人信用管理檔案,并推送至全國平台标注為虛假項目。
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建立違法違規案件報告和查處制度,健全本地區建築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台數據監控機制,指導平台運維單位開發數據異常系統預警功能,發現數據異常變化情況,及時調查處理并向我部建築市場監管司報告。
32個省社保系統全部切換至全國系統!
截至目前,已有32個省全部發文,省社保公共服務平台切換到全國統籌信息系統。
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聯網!
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加快推進電子證照擴大應用領域和全國互通互認的意見》。意見明确:
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電子證照共享服務體系基本建立,企業和群衆常用證照基本實現電子化,與實體證照同步制發和應用,在全國範圍内标準統一、互通互認。
其中包括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學曆學位證、職業資格證等個人常用證照。
工程建設領域電子證書
注冊一級建造師全國聯網!
住建部發布《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級建造師統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
紙質證書作廢,全面電子化
一建注冊證書全部實行電子化、紙質證書作廢。這就意味着,全部一建注冊信息入庫、全國聯網,同時社保、職稱全國聯網平台也已經正式上線運行,以後查挂證就再沒有漏網之魚了。
以前主管部門查“挂證”,可能還需要跑現場,翻閱紙質資料,溝通其它部門互通信息。當全國數據互通互認之後,監管人員隻需要在電腦前點點鼠标,相關公司有哪些人員構成,什麼時間在什麼地方交了社保,不同人員都是什麼學曆,什麼職稱等信息便可一目了然。
這樣一來,對于主管部門而言,監管成本便會大幅度下降,反過來,對于“挂證”的企業和個人而言,風險則大幅度提升。
注冊二級建造師全國聯網!
據統計,住建部已同意遼甯、湖南、天津、甘肅、吉林、青海、廣西、福建、重慶、上海、四川、河南、浙江、江西、新疆、江蘇、北京、陝西、雲南、貴州等多地推行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電子化。主要有以下幾點變化:
1.省域信息互通共享;
2.省數據與住建部相關數據系統打通;
3.加強對取得電子化證書人員身份實名信息認證;
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電子化後,意味着可全國聯網查詢,打破壁壘,有效杜絕假證僞證挂證。
目前,大多數省市都已實現了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等業務實現全程網辦,而注冊個人賬号需要進行實名認證,方可進行二建注冊等業務,這樣意味着在省内二級建造師注冊數據全面互通,在省内是否重複注冊,一目了然,查“挂證”更加簡單了。
職稱全國聯網!
2021年6月,“全國職稱評審信息查詢平台”正式上線試運行!
平台收錄了各地和各有關部門上報的超過1200萬條職稱信息,通過職稱查詢平台可以核驗職稱證書,用戶可通過www.12333.gov.cn網頁、手機12333客戶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戶網站、微信公衆号等多種渠道登錄查詢。
具體查詢範圍及咨詢電話如下:
3月1日起,實名制等各系統數據全面共享:項目經理、總監、八大員必須實名制,項目經理是第一責任人,總包負總責!
廣東佛山:3月1日起,項目經理、總監、八大員必須實名制!否則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廣東省佛山市住建局印發《佛山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用工實名制管理辦法》,本辦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一、全市報批項目,項目經理、總監、八大員等,實施用工實名制管理!
1、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内經批準施工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應當在“市實名制平台”進行登記,實施用工實名制管理。
2、實名制管理應當貫穿工程項目實際開工到實際完工全過程。
3、施工現場人員即實名管理對象,包括工程項目管理人員、現場管理人員、作業工人和其他相關人員。
工程項目管理人員包括建設單位現場代表、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等;
現場管理人員包括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施工員、專職安全生産管理人員、質量員、材料員、資料員、勞資專管員及分包單位負責人等;
作業工人包括特種作業人員、技術工人和普通工人;
相關單位因工作需要派駐施工現場的工作人員,可根據需要納入實名制管理。
二、市實名制平台與省平台對接,數據共享!
1、市實名制平台是全市統一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用工實名制管理信息平台,與在建工程項目考勤設備直連,中間不接入其他平台系統和設備。
2、市實名制平台與廣東省建築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台對接,統一使用省标準,并根據需要與工人工資管理、招标投标等相關系統進行對接,實現數據共享。
3、考勤打卡設備的活體檢測功能必須始終保持開啟強活體狀态。
三、未簽訂勞動合同并實名登記,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人臉、指紋打卡考勤!
1、施工現場人員應當通過人臉、指紋等生物識别考勤打卡進行上下崗。
2、嚴禁照片打卡、集中代刷、他人代替打卡、利用技術手段遠程打卡以及篡改考勤信息等弄虛作假行為。
3、未與建築用工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或用工書面協議并進行用工實名登記的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四、總包單位負總責,項目經理是第一責任人!
1、總承包企業對所承接工程項目的實名制管理負總責,項目經理是實名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施工現場工作人員實行統一管理。
2、項目經理每月帶班生産時間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時間的80%,總監理工程師每月帶班監理時間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時間的60%(不含)。
3、總承包企業應當在所承接工程的施工項目部配備勞資專管員。
廣東廣州:2024年6月底前,實名制、監管、審批系統數據全面共享
廣州市住建局印發《廣州市提升審批和監管數據應用能級助力建設工程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明确提出:
2024年6月底前,實現工程審批系統與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質量安全監管、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等相關系統之間數據全面共享!
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逐步建立完善工程審批系統與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質量安全監管、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物業管理、工程檔案管理等相關系統的聯動機制,開發基于房屋單體編碼的數據共享接口,實現各系統之間數據全面共享,實現工程建設管理數據矢量化、地圖化。(2024年6月前完成)
福建:明年起,采用人臉、虹膜考勤!省實名制平台與省7個平台系統對接!與全國平台聯通、共享
福建省住建廳印發《福建省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實施細則》,本細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一、400萬以上工程項目,所有人員均納入實名制管理!
1、福建省行政區域内工程總造價在4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簡稱“工程項目”)施工現場人員的實名制管理,适用本實施細則。
2、工程總造價低于400萬元的工程項目、涉密工程以及搶險工程,可參照本實施細則,以紙質登記等形式進行實名制管理。
3、進入施工現場的下列人員,均納入實名制管理範疇:
(一)建設單位(含代建單位)的項目管理人員及其他管理人員;
(二)監理單位的項目管理人員,包括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等;
(三)施工單位(含分包單位)的項目管理人員,包括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勞務負責人等所有管理人員;
(四)建築工人(含臨時用工人員);
(五)進入項目施工現場的其他人員,如項目後勤人員等。
4、未訂立勞動合同或用工書面協議并進行用工實名登記的,不得進入項目現場從事施工作業。
二、省實名制平台與省7個平台系統對接,與全國平台聯通、共享
省實名制平台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政務服務系統、公共資源交易電子行政監督平台、工程審批平台、建設工程監管一體化平台、建設從業人員申報管理系統、
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系統、建築施工企業信用評價系統等平台系統對接,加強企業、項目、人員、信用等數據互聯共享。
組織實施省平台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實現與全國建築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台聯通、共享。
采用人臉、虹膜等生物識别技術,對建築工人及項目管理人員進行電子打卡。
新開工項目推行考勤設備直連平台模式,項目考勤數據通過設備直接、實時傳輸至省平台,不經由第三方軟件傳輸。
督促總承包企業全面落實實名制制度,将實名制數據上傳省平台;建立本地區實名制系統的,必須與省平台對接,并按要求實時推送數據。
實施實名制管理所需措施費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費。
去年8月,福建省住建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築施工企業合同履約行為評價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明确了“省級實名制平台”通過對接住建部“四庫一平台”,
獲取從業人員注冊信息,并對項目經理(總監)的崗位資格進行比對:
對于項目經理(總監)存在非注冊建造師(注冊監理工程師)或注冊的企業非本單位的,予以預警。
項目經理存在預警的,視為未到崗履職,到崗情況(最高8分)記為0分。
上海:與四庫一平台、人社部門數據對接,通過社保查“挂證”!
上海市住建委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本市工程建設領域從業人員管理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
到2023年底,建立覆蓋房建、市政、園林綠化、水務、文物保護、人防等全行業建築工人、施工現場管理技術人員和注冊執業人員的“一人一碼”“一人一檔”和“一人一卡”管理服務機制。
到2024年底,建立注冊執業人員和施工現場管理技術人員的個人學曆、職稱、業績、從業經曆與企業資質管理、項目招投标、個人職稱評定的聯動機制。
一、動态核查項目經理、總監到崗履職
嚴格落實項目施工現場從業人員配備管理要求,依托實名制系統,整合有關管理平台數據資源,把項目管理人員信息數據納入系統考勤,重點動态核查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
項目管理團隊等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情況。
嚴格落實注冊執業人員從業規定,通過比對社保信息,核查解決執業人員“挂證”、弄虛作假等問題。
二、與四庫一平台、人社部門數據對接,解決“挂證”
推動實名制系統與住建部“四庫一平台”、 本市人社部門數據對接,通過比對注冊執業人員社保信息,解決“一證多挂”“人證分離”等違規問題。
即将打通數據的平台:
江蘇:全省所有在建項目一律納入實名制!總包負全部責任,專包必須服從
江蘇省住建廳聯合省人社廳發布《關于紮實推進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領域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通知》。
全省所有在建項目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等企業信息和用工人員信息一律納入實名制管理範圍。
一是參與施工的專業承包企業必須服從總承包單位管理,不得以建設單位直接發包為由拒絕實名制登記管理,一經發現将依法直接限制市場準入;
二是按照“總包負總責,誰承包誰負責”要求,總承包單位對施工過程中實名制管理工作負全部責任,指定勞資專管員對實名制管理工作、工資支付保障工作實施專人專管;
三是市政工程、園林工程、老舊房屋修繕等無法實施封閉式管理的項目,應采取移動定位、電子圍欄、手機考勤、定點考勤等措施實施實名制考勤管理,對未列入當地和省級實
名制管理範圍的工程項目,将追究總承包企業責任;
四是建設項目要如實反映工程建設狀态,不得以竣工、停工等情況規避實名制監管,一經發現對施工總承包企業給予限制市場準入,停止全省範圍内招投标行為。
五是實施實名制管理平台企業端建設,強化施工總承包企業實名制管理第一責任主體,施工企業對省内實施工程建設項目必須全過程監管,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對被預警項
目通過實名制管理平台向主管部門反饋整改情況。
持續預警:
不斷完善預警監測機制,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定期通過實名制管理平台進行大數據彙集、梳理,對在建工程連續3個月未向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撥付人工費用的建設單位,未按
時發放工資的施工總承包企業實施專項預警,限時整改。
規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建設單位,住建部門依法責令項目停工并處罰款;造成欠薪的,人社部門依法予以行政處理,要求先行墊付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規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總承包企業、專業企業、勞務企業将依法予以全省通報、限制市場準入、扣除項目和企業對應信用分,記入信用檔案,拒不執行整改要求的将依法申請降低或取消施工資質。
黑龍江:項目負責人、總監每日人臉識别+GPS定位考勤!
黑龍江省住建廳印發《黑龍江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人員實名制管理辦法(試行)》。
本辦法所稱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是指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和監理單位的總監理工程師、總監代表、專業監理工程師等。
本辦法所稱建築工人(農民工),是指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作業人員。
1、項目負責人和總監理工程師應當與中标通知書、直接發包确認書載明人員相一緻。
2、工現場管理人員可在手機APP上自行提出申請,通過手機APP人臉識别和GPS定位進行考勤,系統自動審核項目負責人和總監理工程師。
3、建築工人(農民工)通過閘機或者手機掃碼進行考勤。
4、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每天考勤頻次不少于1次。承接2-3個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每周考勤頻次不少于3次(每天僅記1次考勤)。總監理工程師未在施工現場時,總監代表應當考勤。建築工人(農民工)每天考勤頻次不少于2次。
5、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每月請假天數不得超過6天,每年累計請假天數不得超過20天。
6、如遇重點時段、重大活動日和危大工程等重點部位、關鍵環節施工時,施工現場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不得請假。
吉林省:每日人臉考勤!自動預警
吉林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印發吉林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現場人員實名制管理辦法的通知》。
1、進入施工現場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項目管理人員及勞務作業人員應全面錄入“吉林省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平台”(以下簡稱“實名制平台”),人員進出施工區域應當人臉識别記錄考勤信息。
2、人員每日考勤時間應與施工作業時間相符,考勤次數不得少于兩次,當日最早和最晚考勤時間間隔不得少于4小時。不滿足以上要求的視為無效考勤,按當天缺勤計算。
3、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總監理工程師、安全監理工程師等關鍵崗位人員每月到崗率(有效考勤天數÷實際施工天數)不得低于80%。
4、對于低于該标準的項目,實名制平台将自動生成預警,項目監督機構應将預警項目列入重點監管。
海南:實名制通道安裝攝像頭!自動抓拍上傳!項目經理、總監不得在辦公/宿舍區打卡
海南省住建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建築工地實名制管理的通知》,明确:
1、省建築工地新安裝實名制設備時均應在施工現場實名制通道内安裝驗證攝像頭,并與實名制考勤機進行聯動。
2、房建工程項目原則上不得使用移動式考勤機,項目關鍵崗位人員不得在辦公區、宿舍區考勤打卡,應在施工現場進行實名制考勤打卡。
3、人員通過考勤機進行考勤時,攝像頭自動抓拍人員考勤的場景照片,并将場景照片和人員考勤照片同時發送至實名制系統。
4、攝像頭應與實名制系統進行對接,拍攝的場景照片必須顯示拍攝時間并即時自動上傳至實名制系統。
5、攝像頭一般安裝在實名制通道的内側端,能清晰的拍攝到考勤人員的面部。
天津:項目經理是帶班制度的第一責任人,每月帶班時間不少于80%。項目管理人員、“八大員”均應實名制考勤
天津市住建委印發《天津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人員實名制管理辦法》。
本辦法所稱施工現場人員是指下列人員:
1、簽訂勞動合同(訂立用工書面協議)從事施工作業的建築工人。
2、進入施工現場的建設單位、承包單位、工程監理單位的管理人員。
建設單位管理人員包括:項目負責人及其他管理人員;
承包單位管理人員包括: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測量員、造價員、标準員、材料員、試驗員、機械員、勞資專管員(勞務員)、資料員等;
工程監理單位管理人員包括: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等。
上述人員的實名制信息應當上傳至市實名制平台進行管理;進入施工現場的其他人員,由總承包企業建立訪客台賬,實施登記管理。
已錄入市實名制平台的建築工人,1年以上(含1年)無數據更新的,再次從事建築作業時,建築企業應當對其重新進行基本安全培訓,記錄相關信息,否則總承包企業應當拒絕其進入施工現場施工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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